其余平台账号“海德小妞”

福尔摩斯走下神坛——我读《丝之屋》

对于小说的评价,大概前人会写的更丰富更翔实,能够堆起小山,建议找几篇来看看,但是我还要写,因为看书就像吃菜,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评价,对么?



对于一个同人,最高的荣誉是什么,莫过于被官方承认。

作者Anthony做到了,而且写的还是福尔摩斯。给人的感觉不是厉害一点啊,是非常非常厉害。爵士的福尔摩斯拥有庞大的读者粉丝团,里面的人都是那种聪明人,能让他们承认简直是难上加难。我承认对福尔摩斯粉丝团的疯狂最初的印象来自柯南……因为写书引起了不满就犯下连环杀人案简直是……蛇精病啊!

跑题了,把话头拉回来。作为一个同人写手,这样的典范不能错过,于是我就弄来读了。看的是译文,11年意林出版的,翻译者马爱农跟马爱心。我那点词汇量跟语法,看童话都捉襟见肘……

说实话 ,翻开书一看,就感觉跟自己想象的不大一样。

道尔老爷子写的福尔摩斯,是一段传奇。福尔摩斯总是带着他忠实的约翰,破案势如破竹,除了宿敌那次,他简直就是上帝视角,把全盘掌握在手中。最后微笑着对朋友把真相娓娓道来。

贝克街的名侦探的感情生活,我是说他的两性生活几乎是没有。因为作者有意把他塑造成理性的典范,一部为了思考而活的机器。

他对他朋友,亲人的感情当然不是没有,天地可鉴。

《丝之屋》里不是,或者是因为旁观者,我们的叙述者的视角变了。

福尔摩斯,如果你想写同人,如果你不写一点由一斑窥全豹的桥段,那么就是失败的,血字的研究福尔摩斯就是靠一点细节推理出军医的生活经历才把他拐上了贼船。

《丝之屋》里有,在开头部分出现,而且不止一出,仿佛在说:“看,万众期待的福尔摩斯来了。”

然而并不是这样,人虽然还是那个人,叼着烟斗,但是有点怪。

说有点怪是夸张了吧,但是就是不一样,追不上那段绝响。

前面我说了,福尔摩斯是段传奇,故事的叙述风格,就像是讲述一段传奇,一个冒险故事,惊险,悬疑,结局出人意料。

这本同人的开头……有着很多英国小说家的风格……太拖了……照比很多人(比如阿婆,多萝西)还是很快的,可是比爵士,那就太慢了。耐着性子往后看,剧情直转。

案中案,很好的尝试,让故事变得丰富,也增加了书的厚度……



注意!剧透来了!






关于一些人的死亡,通过华生的视角,我们看到了大侦探人性的一面,感情流露,让人心碎。没有贬低意思,这样很好,不然他就真的是那种只为了自己精神愉快的反社会“愉快犯”了。

福尔摩斯,我们睿智的福尔摩斯,就像没头苍蝇一样,一头扎进了敌人的圈套,是个傻子都能看出来那是个圈套!

你!就!这样!钻!进去!了!

结果是被陷害,证人,律师,警察……全是坏人的人,福尔摩斯居然乖乖的入狱了!!!!!

我心中一万头草泥马狂奔。真想摔书而走。

这不是他,即使被下了麻药,他也绝不会变成这步田地。

入狱期间,华生大展身手,虽然在他的朋友眼里可能是被敌人牵着鼻子走。

我喜欢这段,为了朋友奔走的华生。

然后那个人出现了,真是个惊喜。

接着从福尔摩斯神奇的脱狱,虽然是在另一个内应的帮助下(

一般般吧。

然后故事就开始道尔模式了,我不知道各位怎么想,我觉得后半部还是有道尔的风格的。

奇异的大篷车,丝金博士,马戏表演。

还有那可怕的真相。

令人作呕。

不过隐约我猜到一些。

得益于我读过《狄俄尼索斯之祭》(E伯爵),感觉内容有些相似,是撞梗还是借鉴《丝之屋》就不得而知了。

最喜欢的还是结局部分,前面的大量铺垫终于得到结论,难怪有人说是阿婆风格。


有兴趣又没看过的朋友可以看看,假如你不介意我们的侦探之神伸个懒腰神坛上走下来,走在落日的余辉中。

评论
热度 ( 6 )

© 一念之差 | Powered by LOFTER